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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简介
时间:2020-12-09 2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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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纪工委班子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2、汇总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纪工委、监工委   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纪工委工作部署和班子会议决定事项及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委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纪工委、监工委印章,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及值班工作;

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综合工作; 

8、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党风政风监督室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相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助调查处理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综合协调派驻机构业务工作;

8、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区直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

3、负责对乡镇街道党(工)委 ,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4、 监督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监察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市委和党工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5、承办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案件查处工作;

6、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7、协助、配合开展巡查、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组织部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乡镇街道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8、负责了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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