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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广福刘村村委会主任孙志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0-12-09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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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

经查,2012年至2017年,孙志明时任广福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级议事规则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造成较大信访问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现金5万元,涉嫌行贿罪;广福刘村委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现金10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罪,孙志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孙志明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涉嫌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经开发区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志明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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