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时间:2021-06-10 15: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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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聊城市纪委监委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中发现的5起失职失责、屡改屡犯的典型问题及追责情况发出通报。

 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扬尘治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以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多次检查发现博济桥街道锦茂纺织公司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未全面苫盖及其他多处拆迁工地苫盖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并要求整改,但博济桥街道未整改到位。对此,博济桥街道金水湖社区党委书记柴红振、谷南社区环保网格长费超、博济社区党委书记蒿文东负有直接责任,博济桥街道人大主任郭贵纲负有领导责任。阳谷县纪委分别对柴红振、费超、蒿文东进行诫勉,责令郭贵纲作出书面检查。

 东阿县刘集镇甲祥电气焊厂“散乱污”治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7月,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检查发现刘集镇甲祥电气焊厂存在违规翻新车辆、露天喷漆、院内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等“散乱污”问题,后多次反馈要求整改。2021年1月检查发现该企业不仅未进行整改,反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2021年6月检查发现该企业仍未彻底整改。对此,刘集镇环保办负责人张正负有直接责任,刘集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张广负有领导责任,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监察二队队长秦磊负有督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张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张广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秦磊进行批评教育。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扬尘治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3月,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检查发现湖西街道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12处,扬尘问题多发频发。对此,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负责人武朋、时任湖西街道建委主任袁洋负有直接责任,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张维广及湖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博负有领导责任。度假区纪工委分别给予武朋、袁洋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张维广、刘博予以通报批评。

 济郑高铁茌平段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10月以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多次检查发现济郑高铁茌平段建设项目扬尘管控标准低、扬尘问题多发频发。对此,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科员田建军、洪官屯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科员赵克松、振兴街道环保所所长李全昌、杜郎口镇常务副镇长袁成新、杨官屯乡环保所所长林庆东负有直接责任,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路长利,洪官屯镇人大副主席、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张国保负有领导责任。茌平区纪委监委责令赵克松、李全昌、袁成新、林庆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分别对田建军、路长利予以通报,洪官屯镇政府对张国保予以通报。

 高唐县鱼邱湖街道扬尘治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4月,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检查发现鱼邱湖街道在建工程扬尘问题、场外裸土及建筑垃圾问题多发。对此,鱼邱湖街道环保所副所长王琪、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事务二科科长王武军、高唐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棚改办科长赵传坤负有直接责任,鱼邱湖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赵汝涛、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王斌、高唐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海涛负有领导责任。高唐县纪委监委分别对王琪、王武军、赵传坤进行诫勉,分别对赵汝涛、王斌、马海涛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站位不高,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上不到位,工作态度不端正,落实管控措施不严、不实、不细。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对照通报内容引以为戒,深刻开展自我剖析,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凝心聚力、细化措施、加大力度,既做到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又能确保权责明晰、各司其职,让上下同欲、齐抓共管真正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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