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时间:2021-06-13 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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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冠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供销社副科级干部于西洲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9月,县供销社决定将2017年省财政拨付精准扶贫资金30万元用于冠县某为农服务中心的提升项目。时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于西洲未对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实地考察,导致该项目完工后因占用基本农田被依法拆除,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1.58万元。2021年5月,县纪委给予于西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兼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王公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群体科负责人王艳丽在问题排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3月,王公明、王艳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健身器材安装不合理等问题排查工作,但工作不严不实、重安排、轻落实,且后期整改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县委对王公明予以通报批评,县监委给予王艳丽政务警告处分。

万善乡葫芦营村党支部书记杨善江在上级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做假问题。2019年8月,杨善江在上级对葫芦营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过程中,为顺利通过验收,弄虚作假,临时租赁村民房屋充当阅览室,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县纪委给予杨善江诫勉谈话。

以上3起问题,有的在工作中失职失责,有的在上级检查中弄虚作假,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典型表现,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加强党性锻炼,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补齐作风建设短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案件惩治力度,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核查调查,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整治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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