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07-02 09: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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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茌平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茌平区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热办公室主任杨瑞坤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杨瑞坤在建设大厦有两处办公地点,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21年4月,茌平区纪委给予杨瑞坤党内警告处分。

  贾寨镇官赵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遵银、原会计谢可会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贾寨镇官赵村以白条入账形式违规报销吃喝招待费用共计2898.5元。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遵银、村会计谢可会负有责任,鉴于谢遵银因违纪曾受到党纪处分,2021年3月,茌平区纪委给予谢遵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谢可会党内警告处分。

  肖庄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刘月奎无公函列支招待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肖庄镇卫生院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列支招待费共计24041元。2021年5月,茌平区纪委给予刘月奎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高压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带头践行新风正气。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钉钉子的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确保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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