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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时间:2021-12-17 14: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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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机关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杨玉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杨玉波多次于节日期间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购物卡,价值18300余元。2021年11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将杨玉波上述问题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东阿县姜楼镇党委委员徐林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5月,徐林林在“五一”假期值班期间,主动给其管理服务对象姚某某(东阿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打电话,要求其安排晚宴。当晚,徐林林参加姚某某安排的晚宴并饮酒,共消费480元。2021年7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徐林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烟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刘奎祥、崔子滨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问题。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刘奎祥和崔子滨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为其配偶实际控制的某财务咨询公司发展客户、承揽业务,共计获利3.3万元。2021年3月,临清市纪委分别给予刘奎祥、崔子滨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啃食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损害了亲清政商关系,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以优质清廉的服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利益输送等问题,真正实现利剑高悬、威慑常在,为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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