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惭愧啊,身为村干部,受党教育这么多年,因为违规吃喝受到处理真是不应该……”近日,高唐县人和街道华家庙网格党支部书记浦某某后悔地说。
事情还要从县委第五轮巡察人和街道所辖社区时说起。“组长,今天查阅账目,发现华家庙村2020年用工统计明细表中有一笔出工费795元比较奇怪,登记名字的是路某某,但是据了解路某某不是华家庙村村民,外村人领取出工费不合常理,建议进一步了解……”县委第一巡察组组务会上,工作人员汇报。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一疑点引起巡察组关注,随即决定从确认路某某身份入手逐步查清问题。
经了解,路某某系高唐县鱼邱湖街道居民,曾经在华家庙村附近经营饭店。随着路某某身份信息的确定,巡察组的核查方向也更加明晰,决定兵分两路,组成两个谈话组,分别与相关的村干部和路某某谈话,深入了解该问题。
原来,2020年6月,浦某某和3名村干部因核实本村村民受灾面积,误了饭点,便在路某某经营的饭店就餐。2020年11月,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浦某某和村干部及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分村民再次到路某某经营的饭店就餐。先后两次就餐,浦某某均未当场付款,而是要求路某某记账。2021年1月,路某某向浦某某催要餐费,浦某某一看有七八百元,想着自己两次吃饭都是为了公家的事,自己掏腰包付账的话,岂不是“吃了大亏”,便在村集体资金上打起了主意,授意村文书虚报路某某出工15.9个工时,用公款报销出工费支付餐费。
在事实真相面前,浦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最终,浦某某等4名村干部因公款吃喝问题被人和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给予相应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违规违纪问题,高唐县人和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高唐县纪委监委 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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