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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2-12-02 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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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聚焦护航“六个新聊城”建设,聚力服务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依法决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制定或调整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重点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制度文件,要充分听取工商联、贸促会等组织以及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畅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渠道。

2.加强涉企法规规章制定与管理。积极回应发展需要、企业需求,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及时出台“小快灵”法规规章。在法规规章出台前,认真听取企业、商会或者协会意见建议。上位法没有规定的,不得随意增加企业的义务,随意削减企业的权益。严格落实规章动态管理要求,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3.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清单问题自查自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4.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细化服务场景,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数据赋能,持续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免证办”。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门口办”。

5.扎实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组织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坚决破解“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市,努力让企业在每一个事项中都能感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6.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常态开展市场监管、生态保护、交通管理、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开展涉企“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

7.持续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拓宽“首违不罚”“首违轻罚”适用领域。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柔性监管,探索说理式执法新模式,动态调整“免罚”“轻罚”事项清单,

让法治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8.净化企业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部署社会治安大清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全市零点行动队为依托,规范有序护航“夜间经济”发展,为聊城夜经济站好平安岗、守好平安夜,护航“夜间经济”发展。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

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推动形成办案监督合力,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

10.建立司法涉税案件容错联合审查机制。加强涉税案件行

刑衔接,降低诉讼成本,优化办案流程,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保障国家税款安全。帮助涉案企业依法接受处罚的同时,实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的目标。

11.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

革试点工作。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坚持逐案审查,

能合规尽合规,不断拓宽适用类型,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

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

12.畅通非诉方式解决涉企纠纷渠道。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

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和改进诉前调解,构建全过程诉源治理格局。强化与基层治理单位联动对接,9 月底前,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调解平台,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13.探索搭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依靠 12345市民热线、12348 法律服务热线、产业链法治环境保障组等平台和途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依法规范办理投诉举报,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14.实施“法治+链长”工程。充分发挥法治环境保障在链长制中的作用,按照“一条产业链、一个团队”模式,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等资源和力量,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专员,与全市产业链同频共振、精准服务。

15.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构建网络、热线、中心“三位

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法律服务高地。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会”活动,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沟通机制,为商协会及其会员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推动以专业力量助力依法治会、法治民企建设。

16.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开展“法企同行·护航民营企

业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鼓励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百企法治体检”工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务帮扶。

17.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

法”责任制,扩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覆盖面。将每年 10 月

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组织法律服务宣讲团,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园区”“法律进协会”活动,打造一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18.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定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指

标体系,构建系统、全面、科学的评价机制。在全市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评价,客观、公正反映法治化营商环境,找准短板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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