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巡察 发挥利剑作用
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聊城市委巡察办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突出政治定位深化巡视巡察。十四届市委以来,聊城市委巡察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自觉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中心任务,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着力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一、紧跟“国之大者”,从政治上看从全局上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示范践行者和坚定推动者。聚焦“国之大者”谋篇布局。按照省委巡视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安排,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强国战略落实,采取“按领域、分板块、巡系统”方式,重点完成对承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职能的市县两级部门和沿黄乡镇(街道)的巡察,一次性完成对全市教育系统巡察全覆盖,在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中开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定位。把准省情市情县情乡情,把一段时期内省委市委中心工作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定期收集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要求,找准巡察与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通过巡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造山东西部“战略支点”和“两河明珠”城市等省委市委部署落实落地。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监督。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巡察中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及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并形成专门材料。本届市委已完成的5轮巡察,共移交与“一把手”相关问题线索80条,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77人次,市委第二轮巡察推动对2名市直单位“一把手”立案调查。
二、擦亮利剑锋芒,抓实着力点把牢“生命线”。政治监督要坚强有力推进,必须找准切入点,抓实着力点,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巡纪审贯通协同。积极拓展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有效路径,推动三类监督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等方面全方位协作、全过程协同。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巡审联动服务机构并推动县级机构建设全覆盖,完善巡审联动11项机制,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巡审联动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58名,专门服务巡审联动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全流程协作机制,完善“不驻组的副组长”机制,去年来,共授权37名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担任“不驻组的副组长”,参与重点问题会商、线索研判。2022年以来,在乡村振兴、教育、国企等重点领域开展巡纪审联动3次,发现问题510个,线索76条。有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家审计署领导批示,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去年2月《大众日报》党风廉政专版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作为我市亮点工作刊发,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网站“回眸2023”栏目推介了我市“巡纪审”贯通协同做法。擦亮巡察利剑锋芒。牢牢把握发现问题生命线,通过巡察把单位最突出的问题找出来、把隐藏的腐败问题挖出来,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本届市委,5轮巡察已累计发现问题1573个、移交问题线索355条,推动处理处分492人,移送司法6人。2022年市委第一轮巡察结束后,对东阿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采取留置措施;市委第二轮巡察教育系统期间,1名中学副校长和1名学校财务人员向巡察组主动投案,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建强巡察干部队伍。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连续3年出台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把新提拔县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纳入抽调参加巡察范围,建立“双历认定”“单独评优”等激励机制,动态调整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联络员库,有效破解“抽调难”问题。去年底出台《市委巡察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完善对巡察组工作质量打分机制,逐轮次书面通报排名,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巡察组组长进行约谈,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巡察师资库,采取“一轮一培训”“每周大讲堂”“水城巡察·干部论坛”“提升执行能力 聚力攻坚突破”专题培训等方式,高频率、全方位加强巡察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能力水平。
三、扩大巡察成果,创建新机制做好“后半篇”。紧跟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新要求、新部署,准确把握巡察机构在整改落实中的定位,创新完善一系列整改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坚持高标部署。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市委书记李长萍去年以来7次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亲自研究提出工作思路,直接推动建立“分管市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工作机制,已完成的5轮市委巡察,有关市委常委、副市长全部参加了分管部门(单位)的巡察反馈会。市委研究制订《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制清单(试行)》,清单化、条目化明晰巡察整改的责任分工、任务清单、工作机制,为落实责任提供制度遵循。坚持高效推进。优化反馈机制,对照上级巡视,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反馈的权威性、严肃性、针对性。坚持“一轮一评估,一轮一通报”,2023年以来,组织对市委第一、二、三轮巡察整改情况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整改不力的4起典型案例涉及的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全市点名通报。督促集中整改期内有职务调整的“一把手”做好整改交接,2023年以来,市委巡察办共督促市县两级21个“一把手”做好整改交接,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坚持高位统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三方联审”、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办法,规范和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建立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4方参与的整改统筹协调机制,对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定期对账。立足政治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落脚点,创新形成“两单一书一报告”(即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交办单和市委常委会确定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交办单、巡察建议书、巡察专题报告),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一体整改、系统整改。2023年以来,共梳理共性问题15个,形成专题报告41份,推动在全市层面开展“三资”清管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第三方”等专项整治10项,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为“六个新聊城”建设贡献巡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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